斗笠

  刘三的杂货铺在城西一条僻静的街上,门脸不大,门口堆着些日用杂货。刘三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,瘦瘦的,眼睛很小,嘴唇很薄。他看见狄仁杰,脸色变了。

  “刘三,刘文远你认识吗?”

  刘三摇头。“不认识。”

  “你六月初三晚上在哪儿?”

  刘三想了想。“在家睡觉。我一个人住,没人作证。”

  “你认识老孙吗?”

  刘三的脸白了。“不……不认识。”

  狄仁杰盯着他。他的眼睛在躲闪,他在说谎。他认识老孙,也许他就是老孙。他戴斗笠,南方口音,瘦瘦的,个子不高。他杀人,挖眼,勒索。他以为没人知道,可狄仁杰找到了他。

  “刘三,你跟我走。”

  刘三被带到大理寺,关进了牢里。他哭了,说他不是故意的。他是被逼的,他欠了赌债,还不上,有人让他杀人,他没办法。他杀了刘文远,挖了眼珠,等着赎金。可没人来赎,他白干了。

  “谁让你杀的?”

  刘三低下头。“一个姓钱的,叫钱少卿。”

  狄仁杰的手指停住了。钱少卿不是已经跑了吗?他还在长安?他还在杀人?

  “钱少卿在哪儿?”

  刘三摇头。“不知道。他给了我银子,让我杀人,就走了。再没出现过。”

  狄仁杰站起身,走到窗前。钱少卿还在。他跑了,可没跑远。他还在长安,还在杀人。他必须找到他。

  “元芳,你带人去找钱少卿。他还在长安,也许换了名字,换了打扮。可他总要吃饭,总要花钱。查他的银子从哪儿来的,就能找到他。”

  李元芳领命去了。狄仁杰坐在书房里,想着那些事。钱少卿,恒通钱庄,假画,高利贷,杀人。一条线,从头到尾,都是他。他以为跑了就没事了,可他错了。他杀了人,就要偿命。

  窗外,月亮很圆,很亮。那两棵小树的叶子在月光下绿油油的,轻轻摇着。他看了一会儿,叹了口气,起身回了屋。那些案子,还在等着他。他不能停,他必须继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