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务派遣

“志江同志,我们干部队伍的编制人数都是有规定的,不可能随意增加的。”

  “你说的联合执法组,少说也要二十多人。”

  “这么多人的编制数量增加,上面不会同意的,编办也不是摆设。”

  这一次性增加二十多人的事业编制,这样的数量,即便是开发区一把手谭振南也没办法。

  而王志江此时微微一笑:“谭书记,这二十多人并不需要是事业编制。”

  听到王志江的这句话,谭振南也是有些疑惑的开口。

  “志江同志,这不是事业编制,那就只有临时工了。”

  “但是你也知道,最近这两年上面一直在精简咱们内部的临时工数量。”

  “已经没有什么空间可以操作了,而且就算真的招聘临时工,时间一久还是会有问题。”

  王志江此时说出了一个连谭振南都没想到的方式。

  “谭书记,我说的既不是事业编制,也不是临时工。”

  “这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形式,劳务派遣。”

  听到王志江说出劳务派遣,谭振南更加疑惑了:“劳务派遣?”

  “这不是国企应对改革和下岗职工的吗?”

  其实谭振南说的也没错,当下的劳务派遣职工全国上下,国企的应用率超过40%。

  但是体制内依然很少,原因也很简单,没有法律依据,

  国家劳动法没有相关法律来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地位。

  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,政府内部擅自使用,容易遭人诟病。

  体制内的很多事都是如此。

  当时体制内仍以传统正式编制用工为主,铁饭碗用工模式根深蒂固,

  大规模推行劳务派遣的动力不足,仅少量试点岗位采用该形式。

  2003年国家层面仅鼓励通过劳务派遣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,

  未出台针对体制内使用劳务派遣的明确政策指引,

  各地大多处于观望状态,不敢大规模推广。

  行业尚处起步阶段‌,彼时劳务派遣机构大多集中服务外企,

  面向体制内的成熟派遣服务体系还未建立,

  能承接体制内批量人员派遣的合规机构数量极少。

  2003年没有《劳动合同法》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中对派遣用工比例、

  “三性”岗位的硬性要求。

  体制内没有通过劳务派遣压缩正式编制、降低用工成本的迫切需求。

  但是王志江心里很清楚,当下的开发区的情况,就是非常适用。

  编制人数不能随意增加,但是用工需要又迫在眉睫。

  所以他点了点头:“没错,谭书记,虽然现在劳务派遣主要应用于国企。”

  “但是我们也可以效仿这样的方式。”

  “我知道您担心合法性的问题,不过据我所知,像京城、海城、还有广海省,”

  “这些发达地区的政府内部,已经开始有劳务派遣的形式存在了。”